跨屏内容监管的新难题
“用互联网的玩法做广电市场是行不通的。”上述人士说。
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是一种拓荒式的发展,此前的电商行业、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历程已证明了这一点,互联网对新兴领域的发展初期有一定的容忍度,也会允许一定的灰色地段存在。与之相对应的,监管有些“后知后觉”,往往是已经发展出脉络,再对不合理之处进行监管。
然而,由于电视屏受众的特殊性,以及长期一贯的宣传政策使然,广电的监管是前置的。中广互联CEO曾会明表示,随着广电产业的发展,政策也应随之演进。
主打分享功能的互联网电视盒子涉及PC、手机、平板电脑和电视之间的四屏互动,多屏互动已是业内共识。从目前的政策来看,广电181号文只涉及电视机屏幕的内容监管,PC视频方面采取的是互联网视频内容方“自审自播”的制度,手机视频的监管目前则是真空状态。
另一个问题是,由于多数版权方只有PC端或手机端视频版权,拥有TV版权的厂商非常少,版权问题也是未来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有广电人士呼吁:“国家的相关政策已经不能适应新媒体时代快速发展的要求,希望相关政策机构能借调研小米盒子问题的契机,研究修改原有旧的政策,适当放宽准入门槛。”
从目前的情势来看,年轻人多用手机和平板电脑,越来越少看电视,电视机依然是老年人的市场。随着手机、平板电脑、电脑和电视之间的“四屏”互动顺畅,客厅娱乐将迎来新一轮的用户回归。而在这之前,厂商在盒子产业上也只能是“步步惊心”的试探,距离大规模的用户爆发可能还很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