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盗版软件被微软告
提出反诉的公司代理律师介绍,该公司是番禺的一家制造业企业,其香港母公司曾购买微软正版软件,其后一直与微软协商授权大陆子公司使用,未果,其后该公司在办公电脑中使用了微软的盗版软件,2010年,微软投诉相关部门,文化执法总队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随后微软要求此企业按其规定的价格和数量购买微软正版软件,但该企业希望购买较少数量的正版软件,而且价格降低。双方洽谈沟通无果,微软冻结了该公司销售账户,并于今年3月向南沙区法院提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要求该公司按微软要求的数量和价格购买正版软件,同时要求500万元的赔偿金。”
昨天,记者在南沙法院审判庭以普通听众身份旁听了双方开庭,被告公司当庭向微软公司提出反诉,
对微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提起反垄断诉讼。
反诉微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被告代理律师认为,“微软要求该公司全额购买软件的行为挤压了其他软件公司的市场竞争空间;地域性价格歧视,同一款软件,内地经销商的报价高于香港,例如SQLSvEntCore 2012,在香港买两套的价格是21万多元,在内地一套的售价就27万多元。这些都是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
微软的代理律师则认为,被告的反诉已经超出了举证期限,而且知识产权侵权和反垄断是不同法律关系的案件,不能提起反诉。审判员当庭接收了被告方的答辩反诉材料,合议庭合议以后,改日另行给出结论。因为根据相关法律,基层法院没有权限审理涉嫌反垄断的案件,如果南沙法院认为反诉成立,则将把此案移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