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已经成为作家维权的众矢之的(腾讯科技配图)
昨天,中国作家维权联盟诉苹果AppStore侵犯著作权案在市二中院开审,首案李承鹏起诉索赔31万余元。苹果公司申请不公开审理被否,并几次拒绝记者采访。
李承鹏指控的被侵权书籍就是他所著的《李可乐抗拆记》。作家维权联盟的代理律师王国华对法官说,苹果公司未经李承鹏许可,提供《李可乐抗拆记》有偿下载阅读,获取经济利益,侵犯了李承鹏对作品的著作权,给李承鹏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故起诉要求苹果公司立即停止对李承鹏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删除AppStore中的涉案作品;在AppStore首页连续30日刊登致歉声明,并消除影响,赔偿李承鹏经济损失30.5万元,合理费用支出5425元。
苹果公司开始答辩就称,李承鹏告错了人。苹果公司说,AppStore不是他们的在线商店,而是卢森堡的一家公司开发和经营,应用程序的上传和发布也是这家公司完成。苹果公司申请追加卢森堡公司及具体开发涉案作品应用程序的个人为被告,以便查清事实。对此,法官表示庭后再做判断。
对于李承鹏的具体诉讼请求,苹果公司称,首先涉案作品已经被及时删除,原告要求停止侵权及删除侵权作品的请求已不成立。对于道歉及赔偿,苹果公司认为自己并不涉及任何侵权行为,不承担上述责任,即使被认定有侵权行为,也是涉及财产权,不涉及人格权方面的权利,致歉请求不能成立。
昨天,因原被告双方证据很多,仅李承鹏一案就审理到下午5点半。法官随后宣布休庭,其他案件的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现场
苹果申请密审被驳回
昨天的庭审原定于上午9点半开始,但苹果公司的代理律师见到现场有多家媒体记者后,临时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称庭审会涉及苹果公司的商业秘密。审判长于是要求该律师列明涉及哪些商业秘密、在证据的什么部分。
20分钟后,审判长宣布,合议庭评议后认为,庭审还是要公开,对于案件可能涉及苹果公司商业秘密的部分证据材料,或者采取不公开质证的方式,或者公开质证但对秘密事项不进行宣读。
但庭审开始后,当审判长要求出庭人员介绍自己的身份和代理权限时,苹果公司的律师又不满面前被电台记者放置了录音设备,要求将其移开。法官向其释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公开审理的案件,只要媒体采访不妨碍诉讼,法院都要准许并予以配合。尽管如此,苹果公司的律师还是坚称自己有不接受媒体采访的权利,电台记者只好将录音设备移开。
之后的庭审过程,苹果公司的律师还不满摄像记者拍摄,申请法官“维持庭审秩序”,但被法官驳回。
作家维权联盟对苹果公司发起诉讼共分为3批,最早是在2011年10月,至今被法院受理的作家已有13位,包括韩寒(微博)、慕容雪村、李承鹏等,涉及的作品有59部,索赔金额共计2300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之所以拖到现在才开庭,是因为在今年5月,苹果公司向法院提出了系列管辖权异议,市二中院审理后予以驳回。
链接
大百科告苹果获赔52万
9月27日,市二中院就中国大百科全书起诉苹果公司侵犯著作权一案,曾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AppStore的经营者系苹果公司。用户在AppStore购买并下载的应用程序《中国百科全书》(简繁),应为侵权应用程序。鉴于苹果公司不能证明涉案应用程序为第三方开发商所开发,应认定是苹果公司自行开发。即使该应用程序为第三方开发商所开发,鉴于苹果公司参与了涉案应用程序的开发过程,对应用程序进行了挑选并独自决定了其在AppStore上的分销,同时在销售收益中得利,事实上与第三方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仍构成共同侵权。法院一审判令苹果公司停止侵权,赔偿大百科全书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