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达表示,该公司同意苹果有关两家公司应尽快解决与一项专利所有权相关的纠纷的主张,但不同意苹果提出的由联邦地方法院法官而非破产法院法官裁定这项专利所有权的主张。
柯达在上周五向破产法院提交的一份文件中表示,苹果要求由另外一家法院确定专利所有权归属以及如何保证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主张理应被驳回。
柯达呼吁美国破产法院对苹果的“假慈悲”视而不见。苹果称,专利所有权不在已经熟悉案情的联邦地方法院审理会产生一系列不利影响。柯达指出,苹果“在破产法院之外解决专利所有权问题的目的是获得战术优势”,从该公司申请破产保护“第一天起,情况就清楚地表明”,苹果蓄意干扰该公司出售数字成像专利。
柯达1月19日申请破产保护自动中止了所有起诉该公司的诉讼,其中包括由苹果、RIM等公司提起的专利侵犯诉讼。苹果上个月有意重启对柯达的专利侵权诉讼,理由是该公司拥有的一项专利可能被柯达“错误地”出售。苹果在2月14日向法院提交的文件中表示,“在专利所有权纠纷解决前,任何可能出售这项专利的行为都是不恰当的,可能给苹果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涉案专利涉及能在液晶显示屏上预览照片的数码相机。苹果称,柯达“盗用”该公司技术获得了这项专利;柯达则反击称苹果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
根据柯达的9.5亿美元破产贷款协议,涉案专利是柯达必须出售的数字成像专利的一部分。柯达必须出售的数字成像专利估值为22亿至26亿美元。
柯达还反对苹果以柯达申请破产保护后继续侵犯其专利为由提起新诉讼的请求。苹果表示,该公司是柯达每天都在侵犯的“大量重要专利”的所有者,为了保护其合法权益,苹果要求破产法院解除柯达在破产保护期间免受起诉的保护伞。柯达则表示,苹果的申请可能被其他公司效仿,给其重组带来“重大风险”。
一名破产法院法官将于周四在听证会上听取苹果和柯达的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