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巨头表态不搞垄断
周三,微软在其博客上发表了一篇简短的公开信,阐述了它授权专利的政策;谷歌给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简称IEEE)发去了一封长信,说明了它授权摩托罗拉专利的想法;苹果去年底也致信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阐明了它的专利授权政策。IEEE和ETSI均是标准设置机构。反垄断机构在考虑提出反垄断指控时,通常会调查相关企业向ETSI等机构做出的专利许可承诺。
“苹果、谷歌和微软这样做是为了向标准设置机构表态:它们将会进行公平竞争。”Bradley Arant Boult Cummings的律师大卫-米克逊(David Mixon)说。
这三份信均特别强调,它们认为授权专利是必要的。这一点很重要,专利法律公司General Patent Corporation的CEO兼董事长亚历山大-波尔托拉克(Alexander Poltorak)称,因为如果一家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要求法院阻止竞争对手销售相关产品,那么这家公司实际上就是在制造垄断。
他还表示,这些信旨在让管制者和标准设置机构相信,这些公司不会滥用专利搞垄断。“一边力图让专利生效,一边谋求法庭的禁制令,这种做法无异于在一头公牛面前舞动红旗。它会招来反垄断调查。没有人会这样做。”他说。
“各怀鬼胎”
与此同时,这三家公司的信函也强调了它们申请禁制令的政策。微软的信函最为直白,它声称不会因为必要专利而针对任何公司向法院申请禁制令。微软的表述比其他两家公司来得更为直白,这是有原因的。“这听起来确实有点儿可笑。”波尔托拉克说,“微软不可能申请禁制令,因为他们的业务正处于美国司法部的监督之下。”即使美国司法部结束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并停止监督其业务,该机构也会密切关注这个软件巨头。此前,美国司法部发现微软涉嫌违反反垄断法,于是对该公司进行了长达10年的监督,直到去年司法部的监督才告完结。
他说,如果阅读苹果的信函,你可能会觉得它的安排似乎更为合理。“他们的表述乍一看起来非常有道理,但是,如果你仔细审读,你就会发现他们给自己留下了很多自由活动的空间。”他说。苹果声称,当它与第三方就必要专利授权进行谈判时,专利版权价格必须以基本通信设备的行业平均售价为基础。按照这一政策,如果苹果向一家生产低端手机的公司授权专利,那么它就会用市面上最贵的智能手机苹果iPhone来设置行业平均售价,从而让这家公司支付较高的版权费用;相反,如果一家生产低端手机的公司向苹果授权专利,那么苹果就只需支付较少的版权费用了。实际上,在专利授权过程中,更为常见的做法是以使用这项专利的设备的价格作为基础来确定版权费用。
谷歌在其信函中声称,它将会以产品的净售价为基础收取最多2.25%的版权费用。但是,它并没有说这个比例是固定不变的,而是说不会超出这个比例。“这样说了等于没说。”波尔托拉克称。这些信函是专利专家弗洛里安-穆勒(Florian Mueller)发现并公布于网上的。他也指出了谷歌信函中的诸多“漏洞”。
承诺条件过于模糊
现在,必要专利已成为了一个问题,因为像谷歌和苹果这样的公司,由于刚刚进入移动市场不久,不可能参与设定标准。但是,他们现在各自持有相关的专利。波尔托拉克称,2007年在苹果进入移动市场时,该公司首次披露其持有40项左右有关移动技术的必要专利。但是,自从它加入收购Nortel专利的阵营以来,它就拥有了更多的必要专利。
类似地,谷歌正在收购摩托罗拉移动的过程中,而后者作为首批手机开发商持有相当多的必要专利。在给IEEE的信函中,谷歌声称计划支持摩托罗拉移动的承诺,在合理的条件下进行专利授权。
米克逊称,尽管所有这些公司均已卷入有关移动产品的无数专利纠纷案中,但是,在谈到对必要专利申请禁制令的问题时,没有一家公司会越雷池一步。如果有公司“胆敢硬来”,IEEE或其他标准设置机构将会设置新的标准,从而让这些公司无法持有技术专利。这意味着它们的营收将会遭受损失。
问题的根源是这些公司承诺的条件太过于模糊。它们同意在公正、合理和公平的条件下,向其他公司授权专利。“但问题是这种说法模糊不清。什么才叫合理?它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米克逊说。但是,他同时表示,像这样的表达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也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尽管这种表达不能令人满意,但是你还必须为某些事情留下一些余地。”他说。
其他公司可能也在权衡之中。穆勒发现,思科在1月底已致信ETSI,声称它支持苹果的专利授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