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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从卖匹萨到上市--Groupon的发家之路

2011-7-26新浪科技佚名

走上发展快车道

2010年4月,Groupon融资1.35亿美元,投资方包括俄罗斯互联网行业亿万富翁尤里·米尔纳(Yuri Milner)和硅谷多家知名公司。经过这轮融资,Groupon的发展开始走上快车道。2010年4月19日,Groupon将业务扩展至加拿大市场,这是Groupon首次涉足海外市场。第二个月,梅森收购了一家名为Citydeal的欧洲团购网站,后者是Groupon在欧洲的主要克隆版本。

一夜之间,Groupon业务覆盖的国家从原来的两个增至18个。梅森当时在博客中写道:“这19个月来的努力终于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梅森和他的团队开始将目标瞄准Groupon的竞争对手。去年6月,Groupon进入智利和巴西市场;8月,又进军俄罗斯和日本市场,接着又将业务拓展至新加坡、南非、印度、阿联酋和中国。今天,Groupon的业务遍及全球46个国家和地区的500多座城市。

Groupon总裁兼COO罗布·所罗门(Rob Solomon)说:“我们希望真正拥有这个市场。我们认为,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是积极拓展业务。我们的目标不光是成为一个800磅重的大猩猩,还要成为一个8000磅重的大猩猩。”Groupon的战略就像《Risk》游戏一样,那就是统治全世界。梅森说,在发展初期,“相比整合,我们选择了速度。”

域名争夺战

尽管如此,Groupon仍无法在每一个市场都抢得先机。有些Groupon克隆版本抢在梅森和他的团队前面,开始在所在国家抢注Groupon商标权或当地域名。有时,Groupon能够出钱买回这些商标权——少则数百美元,多则数万美元。但随着Groupon越来越出名,许多团购网站决定不再出售。在一些重要市场,梅森发现,为了夺回Groupon商标名称,自己就像卷入了解救人质的谈判。

例如在澳大利亚,一家名叫Scoopon的团购网站申请了Groupon商标,还购买了澳大利亚Groupon域名。梅森向Scoopon老板提出以30万美元购买该网站和Groupo商标,但Scoopon拒绝接受,无奈之下Groupon只好诉诸于法律。由于别无选择,加之不希望失去澳大利亚市场,梅森决定以一种完全不同于Groupon的名称——Stardeals——在澳大利亚推出自己的团购服务。由于所有权归属问题,Groupon.com.au这个域名依然无法使用。这项诉讼仍在进行之中。

同样的一幕开始在世界其它地方上演。班加罗尔一位退休公务员购买了印度Groupon域名,经营着与美国Groupon几乎完全相同的业务。在爱尔兰,Groupon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提交诉状,试图迫使爱尔兰时报集团(Irish Times Group)旗下子公司放弃爱尔兰版Groupon域名。域名纷争是互联网世界的常见问题,但由于数字业务容易复制,这个问题尤其麻烦。

圣母大学管理学教授詹姆斯·欧洛克(James O’Rourke)说:“Groupon从事的不是实体经营。所以,他们对这个域名非常依赖,以便让当地人熟悉他们的品牌。如果不需要太多启动资金,进入门槛很低,而你又没有什么专有技术,那么任何人都能涉足这项业务。这与你建造飞机不一样。”

如今,Facebook、谷歌、AT&T、纽约时报等公司都推出了类似Groupon的团购服务。Groupon眼下虽然仍是团购行业无可争议的霸主,但随着越来越多的竞争对手加入,Groupon的地位将来不会像现在这样稳固。一名前Groupon雇员说:“是的,他们现在很赚钱,但经营会一天比一天困难。”

拒绝谷歌60亿美元收购

知情人士透露,由于商家在谈判桌上越来越精明,Groupon的利润已经在承受着压力。相比过去50%的利润率,如今许多Groupon销售人员被告知,他们应该接受35%至40%的利润率。全国性的商家如今甚至在谈判中要求Groupon将利润率降至5%至25%的区间。Groupon发言人称,本地团购业务的利润率“可能稍低于50%或稍高于50%”,但拒绝透露全国性团购交易的利润率。

市场研究机构Forrester Research分析师苏查丽塔·穆尔普鲁(Sucharita Mulpuru)说:“商家正尽其所能逼迫Groupon。Groupon的利润率只会呈下降趋势。”梅森经常偏执地认为“这一切的问题都缘于我们自己,我永远不会让利润下降。”但梅森表示,竞争对手带给他的烦恼其实没有以往那么大:“只有迷恋于与竞争对手较量的时候,企业才会输给竞争对手。他们接着开始从事旨在妨碍竞争的活动,而不是向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

今年年初,梅森在写给员工的电子邮件中表明了他对竞争对手的强硬态度。在这份被称为“弗罗多”(Frodo)的备忘录中,梅森写道:“我们不仅要继续击败数千家照搬我们创意的克隆网站,现在我们还要战胜世界上最大、最具才智的科技公司。他们一个个冷酷无情。如果你感觉自己就像弗罗多攀登末日火山(Mount Doom)一样,你不会受到责备。”梅森在电子邮件的末尾写道:“明年此时,Groupon要么将成为定义我们这个时代的最伟大科技公司之一,要么只是一个被更聪明、工作更努力的人超越的创意。”

2010年11月,谷歌向Groupon提出了60亿美元的收购要约。当时,谷歌的报价让许多人觉得不可思议,毕竟这是一家成立不到三年时间、周围都是竞争对手的公司。梅森似乎没有任何理由不接受这样的好事。但他最后仍拒绝了谷歌的收购。

本文来源:新浪科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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