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3日对一起大学生利用腾讯QQ网络相约自杀的民事赔偿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腾讯被判承担10%的责任。被告腾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55612.50元。今年6月,被告张某利用腾讯QQ向不特定的公众发出自杀邀请。两原告之子范某在看到网络公告后便接受了自杀邀请,并于6月24日到达丽水与被告张某一同在酒店内自杀。
由于难以忍受痛苦,被告张某放弃了自杀行为。但范某仍然坚持自杀,最终身亡。
本文来源:CNBeta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