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1日晚,石家庄三名男青年为了报复省会某网吧的一名女网管,竟抓着对方的头发,当众将其从网吧拖走,并带到一家浴池进行了轮奸。
图为庭审现场。
资料图:一男子拽着女网管的头发向门外拖,另一人尾随
中新网石家庄11月9日电 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三恶少殴打并轮奸19岁女网管案在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公开宣判,五被告均获刑,最高刑期十六年六个月。
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指控:2010年3月11日22时许,在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与中华大街交叉口的红线网吧,被告人赵某、杨某、吕某先确认受害人赵某某在网吧内,张某(在逃)打车在楼下等候,赵某、董某和赵某三人到网吧殴打受害人赵某某并将其拽着头发拖出网吧。次日凌晨1时许,受害人被带至石家庄市桥西区南长街宝仓院洗浴中心207房间,董某殴打受害人后伙同赵某将其轮奸。3月12日11时许,受害人赵某某才被放出,这期间受害人遭殴打并被非法拘禁13个小时之久。
此外,2010年3月初,赵某等两人在日租房内将另一受害人李姓女子轮奸。公诉方还对五名被告人的其它犯罪事实进行了指控。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做出判决:被告人赵某犯强奸罪、寻衅滋事罪及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被告人董某犯强奸罪、寻衅滋事罪及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被告人赵某犯强奸罪、寻衅滋事罪及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被告人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被告人吕晓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据警方调查,涉案的三名男青年年龄在19岁到21岁之间,他们从小混迹石家庄市南长街一带,曾两次因盗窃被判刑,其中的一名嫌疑人董某去年10月11日刚刚出狱,被两名同伙称之为“变态董”,因为每次作案时,董某都会动手殴打受害人,不论对方是男是女。
庭审结束后,现场的群众痛心地说:“这么小的年纪犯下如此大的罪过,让人愤慨的同时更让人惋惜。”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北京)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