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10月27日讯 日前,《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以下简称收费标准)和《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转付办法》上报国家版权局公示后已获批准通过。2011年1月1日起,国内网吧、长途大巴播放电影必须向电影著作权协会(影著协)缴纳一定的版权费用。北京、上海、江苏等省市将成为首批施行区域,由影著协聘请地方上“有人脉关系”的人员进行收取。
消息发布后,影著协收费行为受到了多方关注。
版权收费被指“一刀切”
按照新通过的《收费标准》,网吧使用电影作品每天需要缴纳的费用为:电脑总量×网吧每小时收费标准×7.5%。凡播映电影作品的长途汽车,不分使用影片的数量及类别,一律实行统收,每辆车每年收取著作权使用费365元至500元。
影著协理事长朱永德曾公开表示,影著协的收费,实际上是在帮华谊、新画面等62家电影公司“收账”,而不是协会本身收这个钱。
对此,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汪涌则表示,版权收费不应该一刀切,收的应该是使用费,而不是保护费,“我使用了版权才可以收我的费用,我没有使用又如何收费?”
美国科特勒集团营销顾问孙路弘却不这么认为。他指出,盗版已经严重制约了行业的发展,“一刀切”正是为了保护版权人的利益,为了提高维权的效率,收费只是一种手段,真正的目的是为了维权。
有业内人士指出,如果影著协收费成功的话,将是一笔庞大的收入。以网吧业为例,全国共有注册网吧15万家,按影著协公布的收费标准简单计算,全国网吧能收取10亿元。再以长途汽车行业为例,按我国大中型营运客车保有量约100万辆计算,如果该费用能全部收取上来,每年可收取30亿~50亿元。
“60亿元的收入,按照影著协规定,该协会将获得4亿~6亿元的管理费,这是一笔庞大的收入。”汪涌认为,影著协是以维权为名,背后的利益才是真正目的。
影著协或面临侵权
不过,影著协这种以维权为目的的收费手段也面临着侵权的可能。
据《每日经济新闻》了解,目前许多版权分销公司、视频网站也会购买“独家网络传播权”,对版权进行二次分销,如果影著协会未经过上述人士的许可进行收费,也将侵犯到这些公司的权益。
此前,从事网吧影视版权发行的中凯文化向其网吧业主发布声明称,旗下“五洲回响”品牌的影视服务器产品向网吧提供的不仅是平台技术,最核心的是影视、综艺节目的合法版权。中凯文化宣布对合同期内“五洲回响”影院平台所提供的全部影片负责,如遇版权纠纷中凯文化负责。此外,英雄宽频等数家公司此前均针对影著协收费一事发表过类似的声明以表不满。
独立评论员陈斌认为,影著协是“空手套白狼”,间接侵犯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到目前为止,影著协也没有对外公布其所有的会员名单以及收录的作品。
为此,央视财经频道《对手》栏目也进行了深度探讨。
一位从事影视投资的相关人士则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虽然影著协对于版权收费进行了相关规定,但到目前为止,还未见具体的收入分配方案,如何保证所收取的版权使用费能够分配到权益人手里?影著协的管理能力还亟待考验。
本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