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销售商涉嫌欺诈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 姚建国
手机3G是新兴事物,法律还未对该产业做出规范,存在法律漏洞,但在我看来,用友移动商街代理商的种种行为,已经涉嫌欺诈。主要表现在这几个方面:在法律还未对3G产业做出规范前,钻法律漏洞;假借政府、协会及知名媒体之名,办3G产业论坛,貌似政府行为,实则是企业营销;在营销过程中,片面夸大“移动商街”域名的唯一性和稀缺性,偷换概念,误导用户;会上暗示、利诱人们用不道德的手段抢注知名企业域名,再高价卖出,实则是鼓励不规范竞争,恶化市场环境。
从民法上来看,如果用户手中有合同(或确认表)、邀请函、收据等资料,已经足以证明代理商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欺诈行为。如果商业欺诈成立,就要移送公安部门处理。而根据相关法律,用友移动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黄枪说事>>
为什么这样卖
3G时代盛宴已经开席,移动电子商务平台是未来掘金大趋势。这些不值得怀疑,值得怀疑的是,一个主营业务为实名的移动商铺,却成了具有极高投资回报价值的唯一3G域名。
所谓的“移动商街”实名的唯一性,只是在他们网站上的唯一,对于整个网络来说,什么都不是。但网站谁都可以做——倘若有一天,该网站关闭,用户很可能一分钱都收不回来。
用友移动可以推出这样一个网站,其他公司也可以,现在百度、谷歌等公司都有类似平台,此外SP运营商也可以建立此类平台,那么从用户角度而言,网站流量并不高的用友移动商街又有什么优势?
即便是所谓的出租或回购,就算在用友移动商街上花数万元“抢”到一个“xx”移动实名,xx公司也不一定会花钱赎回,原因很简单,你在用友移动商街上抢到了“xx”移动实名,别人也能在李四、王麻子等等类似平台上买到这样的实名,也就是说,你买到的“xx”实名根本不是唯一的,更不是稀缺的。
互联网的电子商务可以出一个马云,3G时代的电子商务同样有可能出一个“马云”。在3G时代发展移动电子商务,用友移动本有着其他企业难以企及的优势。一方面,用友拥有中国大量的中小企业数据库;另一方面,用友集团有为中国千万中小企业实施信息化管理的经验。因此,用友希望成为3G领域里的阿里巴巴或者百度的野心并不奇怪,但是为什么,一个看似很有前景的项目,在销售中却频频采用种种不光彩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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