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12年的Google,在两个年轻的创始人布林和佩奇推动下,缔造了一个创业神话,他们的创业精神至今还激励着一大批青年。
Google成功与其坚守的“不作恶”信条密切相关。在布林看来,推出一个产品的时候,要牢记用户的信任是重要的决定因素:因为当你在完成一个产品的过程中,会有越来越多的因素来干扰你的决断,而有些就是“恶”。他认为越是“不作恶”,越是让信息有序、正常地流动,给公司带来的实际利益也就越大。
但怎么才算让信息有序、正常地流动?5年前Google来到中国后,先后遇到了一些与此相关问题,产生了违规ICP资格、涉黄、侵犯知识产权等一系列问题。对中国任何一家企业来说,如果违反了上述问题,都可能面临很大的麻烦,甚至会倒闭。
但Google并不这么想。用他们理由来说,Google受到来自中国台湾的黑客攻击,以及有关搜索内容的管制,所以他们想撤出中国市场。
这是一个什么逻辑?
“现在如果Google选择退出美国,那我才佩服它。”谈到对Google欲退出中国市场的评价,盖茨说。
同样在全球发展的微软,盖茨显然明白尊重业务所在国家的法律是必须的。“你必须做出决定:如果你愿意遵守你所在国家的法律,你就可以留下做生意,不愿意遵守的话,你在那里做生意可能不会有好下场。”盖茨的建议显然没有引起布林的重视。
在日前的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Google的CEO施密特就该事件表态说:“我们喜欢中国在增长方面的作为,我们只是不喜欢审查;我们希望这方面能够改变,希望我们能够施加一定的压力。”
由此可见,Google对其“恶”显然没有足够的认识。
有传言称,Google之所以没正式宣布退出中国市场,是由于这个退出中国的事件是个策划的事件,就是想让中国有关部门放松对其要求;也有分析称,Google如果想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较劲,必然走入死胡同,结果不是要不要走的问题,而是会被赶走。
业界资深人士认为,Google之所以有如此态度,和其目前在业界无可比拟的垄断地位相关。
去年美国司法部反垄断部门负责人克丽斯蒂·瓦尔尼坦言,Google正在重蹈微软的覆辙。科技行业正处于这个统治性巨头的控制之下,它的力量已经强大到足以抑制创新和消灭竞争对手的地步。以前美国政府曾经从微软身上看到了类似的威胁,并对其进行了反垄断打击。现在Google又成了反垄断法的新触犯者。
这也正是乔布斯炮轰Google的原因之一。
尽管Google Android手机目前并没有得到流行,但是乔布斯依然相信Google的最终目标就是“干掉iPhone”。“我们没有进入搜索领域。他们却进入了手机产业。肯定没有错,他们想干掉iPhone,我们不会让他们得逞的。”他说。
Google作为垄断全球搜索市场的巨头,“不作恶”的信条也许早就变味了。尽管要牢记用户的信任是布林所提倡的“不作恶”信条的重要的一部分,但Google高管在博客上宣布退出中国市场的时候考虑过用户吗?
马云所在的阿里巴巴就是Google千万个中国用户之一,关闭中国网站对其影响可想而知。退出中国市场意味着Google中止与所有广告商的合同。
有人质疑说,一方要中止合同,怎么着也应该提前通知对方吧?可Google不仅事前没通知,在公开信息之后一面搪塞公众质疑,一面委屈地诉苦,对企业客户及普通个人用户的合法正当权益完全不闻不问。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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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