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就美国瑞尔数码公司 (RealNetworks, Inc.简称瑞尔公司)诉北京暴风网际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暴风公司)著作权侵权案,于2009年11月26日作出判决,驳回暴风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瑞尔公司研制开发并发行的RealPlayer媒体播放器软件为目前全球市场上唯一合法播放RM/RMVB格式文件的媒体播放器。然而暴风公司未经瑞尔公司授权,擅自在其多个版本的“暴风影音”媒体播放器软件中复制并使用RealPlayer软件的计算机程序组件如.dll文件多达68个,对外冒称为其自行开发和享有著作权,并提供网络下载服务。
2008年3月,瑞尔公司委托律师向暴风公司所在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暴风公司立即停止对RealPlayer的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瑞尔公司侵权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和诉讼合理支出。
一审审理过程中,瑞尔公司提出充足的证据证明暴风公司未经瑞尔公司许可,在其“暴风影音”媒体播放器软件中擅自复制使用了RealPlayer 媒体播放器软件中68个计算机程序组件.dll文件,并提供网络下载服务。而暴风公司未能对此提出能够成立的任何不侵权证据。
2008年11月北京市一中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暴风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瑞尔公司享有的计算机软件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理应承担停止侵权,清除影响,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具体判决如下:
1)暴风公司立即停止其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2)暴风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计算机世界》刊登声明,消除影响;以及
3)暴风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赔偿瑞尔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二十万元。
作为败诉一方,被告暴风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并予改判。2009年3月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二审经开庭审理,在原被告双方均未提交新证据的情况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就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适用法律依法进行了完整全面的审理。2009年11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一审法院认定案件处理结果正确,暴风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上述终审判决自送达双方当事人之日起生效。瑞尔公司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切实保护知识产权的实际行动表示感谢。瑞尔公司希望暴风公司严格执行法院判决,立刻停止任何形式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同时,瑞尔公司希望所有市场上的相关软件提供商、下载网站运营商等竞争者及合作伙伴,尊重知识产权、遵守法律、鼓励自主创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对于任何继续侵犯瑞尔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瑞尔公司将运用法律武器,追究侵权方的法律责任以保护自身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