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万般无奈,山东潍坊寿光的黄女士不会把18岁的儿子胜胜亲手送进监狱,她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网络游戏竟会让儿子变成小偷:“家里什么都偷,名牌车子他给卖了30块钱,我买的时候300块钱。那个大摩托车四、五千块钱,他给了500,家里值钱的东西他都拿去卖了。”
胜胜辍学后本来有一份临时工,但他自从迷上网络游戏就很少去上班,黄女士说,儿子是把网吧当成了家。他常常吃住都在网吧,刚开始没钱了,他就在网吧里打扫卫生,以此争取到免费上网的机会。
后来,他不仅偷家里的东西,邻居家、亲戚家也成了他偷盗的对象,最严重的是,胜胜后来还伙同他人多次入室盗窃。黄女士在多次劝说后不见起色,最后不得不决定,把儿子送进公安局。
黄女士:“我寻思养活个孩子不容易,养活了一二十年了,不能让孩子到社会上成了社会的危害。虽然咱疼,没办法,咱也是为了他好,也是为了我好,为了社会都好。”
山东潍坊寿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刘敏介绍说,在他所办理过的案子中,有不少青少年都和胜胜一样,是因为网络游戏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刘敏:“上网没有钱,没有钱就想办法弄钱,他又不会通过正常的手段打工,因为他没有时间打工,然后就想盗窃、抢劫这些邪门歪道。而且网络上那些打打杀杀的东西让他感觉到在外面抢东西就是很正常的,因为他把网络中的很多生活和现实混淆了。”
据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2007年度《中国青少年网瘾数据报告》估算,在4000万未成年网民中,“网瘾少年”总数约为400万,而网络游戏又是最大的诱因。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秘书长郝向宏:“当前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一定要得到切实的实施,违法法律的一些内容应该坚决地给予打击或者取缔。网络游戏的运营商、出品商一定要认识到网络文化的内容对于未成年人特别是青少年的重要影响,把绿色的内容提供给他们。”
本文来源:中广网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