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为了提高自己的推荐成功率,小李还特意花了几个月来研究网上的店铺,包括每个店铺的基本资料、等级、好评率等各个方面。
记者点开了其中一家淘客的网站,发现里面链接着服装、化妆品、鞋帽等各类优等商品的信息,网购的人不需要自己到淘宝上去慢慢逛店,而是可以通过这家网站上的链接,一眼就看到自己的目标购物群,然后选择喜欢的商品进入后,就可以链接到相应的网络小店,节省了网友们大量的“逛街”时间。
曾韩甲告诉记者,当淘客赚钱的渠道是这样的:比如有网民从自己网站的链接进入了淘宝小店,买下了一件衣服,那么淘宝网的管理者就可以记下这笔买卖,然后直接从交易中提成给小李。其他一些网站的提成模式大体类似,比如一个网民首先从小李的网站进入购物网站,然后在24小时内,这个网民的IP地址只要在该购物网站买了东西,就可以记上小李的“功劳”,返还一定的利润。对于这种淘客,因为能给小店带来不少生意,卖家也很欢迎,愿意付出一定的提成。
“淘客”开心了,很多人“被营销”了
作为新兴行业,“淘客”使网上购物变得更加便捷,然而和急剧增长的“淘客”相伴的,是很多人“被营销”的隐忧。
不少“淘客”介绍,为了尽可能多的找到目标客户,他们会将产品的网址以普通帖子的形式发到一些热门网站、热门论坛、甚至博客、开心网上。
对于这样的“类广告”,是否存在着网友权利被侵犯的问题呢?浙江九重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方建江表示:“法律上,目前只规定了影响国际政权、违反党性原则、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才会被明令禁止。其他的则都属于言论自由。就像之前在网络上风行的‘人肉搜索’,虽然存在颇多的争议,但只要没有点名道姓地进行攻击,就很难进行界定。同样,淘客们在网络上发帖子、写博客,也无从定罪。虽然对有的网友来说,不必要的网络产品推销令人反感,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界定。这些行为只能通过网友的自我道德约束,以及媒体的正确引导等方式,建立和谐的网络环境来改善。”
尽管法律没有禁止,但很多人认为,这些“人肉营销”影响了自己看帖、看博,“有效的信息没得到,广告信息却看了一大堆。”
思考
淘客会不会带来价格的虚高?
据了解,根据产品不同,“淘客”的抽成比例也各不相同,有的是2%,有的高达50%。“总的来说平均在3%左右。”如此大的利润空间,难免让人担心“淘客”的崛起是否会令产品价格“虚高”,增加买家的负担。
网络产品之所以能受到广大网友的青睐,除了购买方便之外,最大的一个原因就是网络产品省去了中间商的层层盘剥以及实体店的经营成本。在价格上,比起实体购物,要优惠很多。然而一旦引入中介商——“淘客”的角色后,价格成本最终无疑是要转嫁到消费者头上的。
在网络这个相对透明的世界里,网友们或许可以搜索到最便宜的“宝贝”,却无法搜索到最优质的“宝贝”。对于“淘客”一族来说,利益终究是最终的驱动力。他们在介绍产品时,是根据产品质量的优劣,还是提成的高低,就难以确定了。
“淘客”网上拉生意,是否影响正职工作?
记者在百度上以“网络推销员”为关键词进行了搜索。发现招募网络推销员的信息非常多。比起传统推销员,商家们对网络推销员的要求要宽松很多:“每天能有两小时左右的上网时间,会上论坛发帖子、发电子邮件、与客户QQ沟通等”。适合人群也很宽泛:“大学生:有上进心,正在寻求创业之路者、办公室白领、下岗后想再就业者或闲着无所事事者。”
3G时代,大家的联系手段也越来越多元。手机、电脑都可以成为大家上网甚至是“人肉”的工具。换句话说,网络淘客有可能发展成“全民皆淘”的行业。那么对于那些淘客的正职工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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