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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吧播放影视作品的授权
网吧播放影视作品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对于网吧而言,影视作品能够丰富其服务内容,延长网民上网时间,从而推动网吧的发展;对于权利人而言,网吧的播放无疑开辟了影视作品传播的新途径;而对于网民而言,用2-3元/小时的上网费就可以欣赏到很多优秀的、经典的影视作品,的确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从当前网吧向城乡结合部发展的趋势来看,有越来越多的民众接触到这些优秀、经典的影视作品,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于提升全民的文化素质,网吧影视可以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上述积极意义只有在取得有效的行政授权和民事授权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
(一)行政授权。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今年1月3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8条明确规定,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具备若干条件,其中之一为“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这里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第28条规定,“通过局域网络及利用互联网架设虚拟专网向公众提供网络视听节目服务,须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分前置审批,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现实情况是,大多数影视作品提供商都为民营企业,因此其根本不具备申请资质,其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向网吧提供影视作品显然是违规的。另外,据了解,虽然大量网吧通过局域网向公众提供影视作品的播放服务,然而如规定所要求的,经过申请、审批程序的几乎没有。也就是说,当前无论是影视作品提供商还是网吧,涉及网吧播放影视作品这块内容的,很多都是违规操作。考虑到网吧播放影视作品的积极意义和当前网吧播放影视作品的普遍性,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一些过渡性规定,让网吧播放影视作品逐渐走上正轨。
(二)民事授权。网吧播放影视作品理应得到著作权人的授权。但网吧作为个体直接向权利人寻求授权几乎不可能,正如某些提供商提到的,随着互联网产业的日趋法制化和规范化,网吧影视业的出路在于专业化,以此实现正版影视内容的网吧规模化经营,从而降低网吧使用正版内容的运营成本和经营风险。在这样的背景下,相当一部分提供商应运而生,他们中活跃着一批懂法律、懂技术的人员,向上和权利人洽谈协商,取得经授权的片源,向下和网吧签订合约,再授权网吧播放该些影视作品。
从当前授权情况来看,因提供商与权利人的洽谈也是各自为战,因此提供商获得的也仅是部分影视作品的授权,不同的提供商所获得的片源授权各有侧重,如有些侧重港台影视作品的授权,有些侧重欧美影视作品的授权,有些侧重日韩影视作品的授权。同时,从这些提供商向网吧的再授权来看,却普遍存在这样一种现象:提供商不仅向网吧提供其获得授权的影视作品,还鱼目混珠地提供其未经授权的影视作品,扩大其影视库内容,以增强竞争力。可以说,在这个环节中,提供商的侵权故意是很明显的,这也是当前最需要规范的行为。事实上,去年以来的这一系列网吧侵权案件的真正的导火索也正是提供商与提供商之间为争抢网吧客户而形成的竞争。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解决:1、规范提供商的授权行为。提供商应在其授权范围内对网吧进行再授权,而网吧也应增强法制意识,在与提供商签订协议时对提供商的权利作必要的审查。2、建立影视作品集体管理组织。通过集体组织的建立,加强对影视作品的授权管理,避免提供商之间的恶性竞争。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