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9月1日报道,法院法官称,洪磊等人放弃上诉,将于今日被转移至监狱服刑。洪磊的家人不愿对此发表评论,洪磊的代理律师毛勤勇接受新浪科技咨询时说,由于各种原因,他不能对此发表任何评论。此案的另外一名被告孙显忠的代理律师于国富证实,孙放弃了上诉。
法律业内人士分析,洪磊等人的量刑标准是三至七年,因此三年半还在能接受的范围内,被告的家人一般不会选择继续上诉,因此几位被告不上诉在情理之中。
按照法院的判决,洪磊被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同时罚款100万元。从2008年8月15日被拘算起,洪磊已经服刑一年,因此,他将继续服刑两年半,应该在2012年2月15日刑满释放。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8月20日宣判,洪磊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全面策划并操控番茄花园商业运作的主犯孙显忠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成都共软市场总监张天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参与开发和制作番茄花园盗版软件的被告梁焯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被告单位成都共软被判处罚金877万余元,并罚没违法所得292万余元。
本文来源:新浪科技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