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环节中,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称,刘韧、徐新事、游央、李国栋四人以删除该公司董事长周鸿祎及负面报道为由提出敲诈,勒索金额高达23万元。公诉机关提出,2008年9月19日,三际公司为删除在网站donews上的负面报道,向该网站编辑徐新事提供的账户汇入5万元人民币,徐在收到汇款后随即与刘韧等人瓜分了这笔现金,并删除了donews网站上的负面文章。但由于三际公司随后未继续付款,donews网站上再次出现针对三际公司的负面报道。收到胁迫后,三际公司于9月24日向警方报案。10月12日,刘韧、徐新事、游央在海淀区一茶楼内再次向三际公司索取8万元现金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被告刘韧方则辩护称互联网站对社会重大事件和行业内信息进行报道是网络媒体的主要功能和属性,2008年7月三际公司宣布进入杀毒市场后便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刘韧作为donews网站制作人、徐新事和游央作为网站编辑和撰稿人在donws上发布无论正面还是负面信息都是由网站属性和工作性质决定,属于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据参加庭审的人士向网易科技透露,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关注的焦点在于对此次敲诈勒索的量刑标准,而被告刘韧方则认为自己无罪,不存在故意敲诈勒索的主观行为。
被告代理方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宣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如下辩护:公诉机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被告律师提出这一辩护的原因在于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和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
刘韧曾因撰写大量IT报道成名,于2005年将自己的个人网站donews售予千橡公司,并出任该公司副总裁一职。
本文来源:网易科技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