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6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正式颁布,各地方政府把知识产权战略的贯彻实施纳入考核指标,央企也建立健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知识产权考核体系。随着各地方政府大力主导的从制造业向软件服务业转型,保护知识产权已经从“被动”转向“自发”,在不少地方政府开出的招商条件中,都会把“保护知识产权”放在首位。
三软企两年维权终获胜
2007年6月份及8月份,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奥多比、奥腾、微软等权利人投诉,两次对豪佳电子进行检查,发现豪佳经营场所的计算机上盗版安装和使用了多套上述公司的软件产品。
2008年1月25日,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对豪佳的盗版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豪佳删除未经许可复制的软件,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2008年11月26日,微软、奥多比向宝安区法院就豪佳公司的侵权行为提起了诉讼。2009年2月20日,奥腾也加入维权队伍。在此期间,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宝安区法院就涉案的微软W indow s软件和O ffice软件采取了诉中证据保全措施。在抽查的豪佳公司的15台计算机中,均被发现安装有微软W indow s软件和O ffice软件。同时,豪佳公司承认其200台计算机均安装有微软W indow s软件,并且60%到70%的计算机均安装有微软O ffice软件。豪佳未能提供绝大部分前述使用的微软软件获得合法授权的证明资料。
今年4月27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微软、奥多比、奥腾诉豪佳案件。庭后,豪佳公司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三家原告的代理人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原告与豪佳代理律师进行谈判。
日前,记者从宝安法院及微软公司了解到,在宝安法院主持下,三家软件巨头已经与豪佳达成和解:豪佳删除盗版软件,向权利人支付赔偿款人民币78万元,并承诺今后尊重权利人的知识产权。
恒益律师事务所叶俭律师在谈及本案时表示,“在本案中,深圳市宝安区法院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所做的积极、大量的工作。诉中证据保全的应用有效地推动了该案的审理过程,对于今后类似软件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具积极借鉴意义,权利人深受鼓舞。”
国际压力变成内在动力
“豪佳案”的获胜,只是近期众多反盗版成功案例之一。
知识产权保护肇始于国际压力和对外交往,却成熟于中国自身对知识产权保护、建立诚信社会的需要。
自去年金融危机以来,包括深圳在内的各地方政府都把发展软件服务业作为未来区域发展的新增长点,而要发展软件服务业,首先就要过“知识产权”这一关。
2008年10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青岛欧特美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未经授权非法安装使用多家软件公司计算机软件案做出终审裁定,欧特美公司向微软、参数技术和A utodesk三家软件公司依法赔偿人民币共计110万余元一案,成为迄今我国最终用户非法使用盗版软件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涉外案件中赔偿额最高的案例。
日前,上海大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与微软公司诉讼案也备受关注。
最终,大亚信息向微软支付赔偿金30万,大亚信息及其关联公司购买总金额不低于40万元的微软正版软件产品。由于大亚信息公司是上市公司大亚科技的参股子公司,在得知大亚信息因侵犯微软公司著作权被起诉后,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深交所依据上市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督促大亚科技先后三次在相关媒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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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