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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向北京一中院起诉“微软黑屏”

2009-6-23中关村在线佚名
        6月23日下午消息,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董正伟诉“质检总局信息公开欺诈侵权和不履行对微软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缺陷召回执法职责”(指“微软黑屏”,编注)案已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

  据了解,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收下起诉材料并出具清单,估计将于下周通知立案缴费。

  据董正伟律师介绍,2008年,在“微软黑屏”事件发生后,他向质检总局投诉,要求对微软操作系统实施缺陷产品召回,但被拒绝。质检总局回应称“应由工信部对微软进行处罚”,几经周折后,质检总局复议决定后认为,软件产品缺陷和监管由工信部应依据《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依法进行处罚。

  董正伟表示,这将成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首例法院受理的省部级行政机关信息公开欺诈案件,也是中国公民针对微软黑屏计划侵权投诉经过漫长的曲线救国进入司法程序的公益行政诉讼维权案件!

  《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真正进入法院司法程序的案件几乎没有,尤其是省部级行政机关信息公开侵权案件。对微软的民事诉讼一直以来法院不院受理,而此次针对黑屏计划提出的微软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缺陷召回经过投诉举报程序、信息公开程序和行政复议程序后终于走进法院。

  2008年11月3日针对微软黑屏计划暴露出的操作系统软件设计“后门程序”危害计算机用户消费者信息安全、隐私权、商业秘密等问题,董正伟律师首次提出软件产品召回问题,然而由于我国产品召回法律制度正在创建中,相关法律制度并不完善。质检总据因此拒绝履行软件产品缺陷召回执法。

  轰动国内外的2009年5月19日暴风影音播放软件缺陷导致多个省市断网事件中,暴风影音公司主动召回1.2亿播放软件,并完善后重新发布。这是我国软件产品召回的首次。事实表明软件产品设计缺陷引发信息安全事故对消费者和用户造成严重损失情况下,软件企业应当主动召回并完善。

  2009年6月20日收到质检总局行政复议决定书,针对4月20日董正伟提出的质检总局信息公开欺诈、不履行对微软软件产品缺陷执法职责行政复议申请。

  1、撤销或纠正被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2009]第5号中的“虚假信息”;

  2、被申请人限期就申请人投诉事项“国家质检总局立即开展对微软视窗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缺陷的调查、并责令其依法召回危害用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软件产品,依法至少罚款10亿美元”重新作出处理;或者确认其处理行为违法;

  质检总局在北京邮政公司提供的邮政签收单面前拒绝承认信息公开欺诈,坚持软件产品缺陷由工信部负责处理。质检总局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原信息公开答复内容。

  刚刚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了两年内国家保障公民人权的具体措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执法监督权是一项重要内容。然而,质检总局开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答复之“先河”,公然隐瞒事实真相谎称没有收到董正伟对微软软件产品缺陷的投诉邮件。这是2008年11月3日微软黑屏期间在媒体关注下的投诉行动之一,然而至今质检总局否认收到此封邮件。但是北京邮政公司提供的邮件签收存根却清楚显示质检总局收发室签收印章,时间2008年11月4日上午。这是公然的信息公开欺诈。

  案件起诉过程回顾:

  第一次向法院起诉被拒绝后,向质检总局行政复议,2009年6月20日收到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明确了可以向法院起诉。

  2009年4月20日上午,董正伟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诉状,立案庭法官不接受起诉材料,称“建议你再向质检总局核实一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人民法院还没有受理过信息公开侵权的行政案子,尤其是涉及部委信息公开过程侵权的案子。《反垄断法》实施以来,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法院不接起诉反垄断执法机构9 7 3 1 2 4 8 :

本文来源:中关村在线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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