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沈阳警方先后接到大东区多家网吧经管者的报案称,每天来上网的人不少,收银电脑里显示交钱的人却不多,经营收入不正常。民警随即对涉案网吧的电子账目进行勘查,发现多家网吧所使用的计费系统遭到黑客入侵,被植入了木马程序,犯罪嫌疑人通过互联网远程对该网吧的计费数据进行删改,同时拉拢网吧收银员对网吧收银款实施盗窃。该团伙成员不久相继落网。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凯夫妇与5名收银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吸血软件”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对李凯、于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有期徒刑5年,各处罚金1万元;5名收银员在本案中处于从属地位,系从犯,且积极认罪悔罪,均判处缓刑,并分别处罚金5000元。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