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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兔子作者回应法院判决:已转让软件版权

2009-6-12腾讯科技佚名
        6月11日消息,超级兔子软件创始人蔡旋近日就“迅雷诉超级兔子侵权案”终审判决做出声明。蔡旋在声明中表示,超级兔子团队对终审判决结果表示尊重,亦将履行判决规定的法律义务。

  蔡旋还表示,为了超级兔子软件进一步发展考虑,超级兔子团队决定对软件进行公司化运作。他本人已将超级兔子系列软件的版权转让于北京千兆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软件的后续开发和运营将由该公司负责,蔡旋作为团队成员亦将参与其中。

  据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迅雷诉超级兔子侵权案作出判决,终审维持原判,超级兔子赔偿迅雷8万元并致歉。

  迅雷起诉超级兔子侵权案起因于2008年4月。当时迅雷起诉超级兔子作者蔡旋,称其推出的“超级兔子”软件修改了迅雷软件,并获取非法利益。此后,法庭于08年7月9日首次开庭审理,法庭未作宣判,希望双方庭外和解,不过双方最终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实现庭外和解。

  今年1月13日,迅雷诉超级兔子侵权案二审在广州中级法院开庭。当时开庭双方进行了激烈辩论,但法院未当庭宣判诉讼结果。

  当时曾有消息称,庭审临近结束时,超级兔子与迅雷双方表示出愿意接受调解的意愿,旁听人员一度被要求现场回避。经过短时间的协商后,双方最终因分歧过大未能达成共识。

  迅雷是否应起诉超级兔子曾成为很多网友关心的问题,在此前一项调查中,73.79%网友认为迅雷不应该起诉超级兔子。不过有分析观点认为,由于此次诉讼是“大告小”,因此网民的支持率倾向了一边。

  以下是蔡旋对“迅雷诉超级兔子侵权案”终审判决的声明

  超级兔子诞生于1998年10月,作为一款拥有超过10年历史的老牌计算机功能辅助软件,超级兔子拥有数千万忠实用户,其形象早已深入人心,成为了众多用户的装机必备软件。

  超级兔子软件一直默默为净化中国的互联网环境,同时为客户打造更加纯净、简便易用且无害的电脑系统努力。但是,因为我们的非商业理念侵犯了一些公司的商业利益,导致了随后的超级兔子软件创始人蔡旋遭迅雷公司起诉的事件。日前,法院已经就此案做出终审判决。

  事件的起因为:超级兔子改版的迅雷软件去除迅雷公司原来内嵌的广告,迅雷公司认为此行为侵犯其权利,故诉至法院。虽然法院庭审查明的事实以及初审、二审判决中均认定了超级兔子团队并未在改版迅雷软件中增加其它广告,没有安装任何包括超级兔子软件在内的第三方插件,亦没有通过此种修改软件来获利,同时,迅雷公司官方网站也一直在传播由超级兔子改版的迅雷软件,但2009年6月9日终审判决仍判定超级兔子方败诉,并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超级兔子团队对判决结果表示尊重,亦将履行判决规定的法律义务。为了超级兔子软件进一步发展考虑,超级兔子团队决定对软件进行公司化运作。

  因此,超级兔子软件创始人蔡旋已将超级兔子系列软件的版权转让于北京千兆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软件的后续开发和运营将由该公司负责,蔡旋作为团队成员亦将参与其中。转让后,超级兔子软件仍将秉承着“为用户解决问题”为目标,将继续开发用户可信赖的安全、绿色软件。

  最后,致超级兔子用户,我们风雨同行,感谢你们对我们的支持与厚爱!

  致广大媒体,希望你们将来还能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超级兔子,陪伴和见证超级兔子走的更远,跳得更高!谢谢!

  超级兔子软件创始人 蔡旋

  超级兔子软件版权人 北京千兆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1日

本文来源:腾讯科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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