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买他们的网吧影视系统,就可免去3万。实在不愿出钱,也可以拉上几家网吧一起买他们的网吧影视系统。”
对此现象,徐大圣表示,对于著作权权属的审查,如果过于严格,则等于增加了权利人的维权成本,不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与传播;但如果过于宽松,权利人则有可能滥用权利,使得权属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在影视作品领域,这一问题尤为突出,这就需要人民法院能够掌握好这个松紧“度”。
记者观察
中凯维权背后
中凯维权案之所以受到如此关注,实际上反映了整个影像版权互联网发行行业的乱象。
一个地方法院对于诉讼主体的判断失误,导致一家影像发行企业正当维权行为的基础被动摇;当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奠定了维权的基础后,又曝出维权行为背后可能隐藏着不择手段的商业利益。这再次导致外界质疑影像发行企业的维权行动。
中凯的维权行为很不幸,竟被“恶意”二字贯穿始终。但维权有恶意吗?
在本次采访中姚克枫律师不止一次对记者强调,维权没有“善意”和“恶意”之分。只要是侵权就有权利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权,至于维权的目的,这和法律本质无关。
在本文完成时,我们无法判断中凯是否利用维权来强制推销其网吧影视服务产品。但可以肯定的是,通过维权可以达到占有市场的目的。
从网吧业主那里我们得知,有的影视发行企业正利用维权不择手段地进行商业拓展。在法律层面上,维权无可厚非,但在道德层面上,这样的行销手段有些令人遗憾。
从根本上来说,中国影像版权互联网发行行业的乱象之源仍在于版权无法体现出真正的价值。
据中凯方面的数据统计,目前其同时对网吧进行的诉讼案达1000多起,按每个案件赔偿8000元计算,中凯仅能收到800万元赔偿金。但实际上中凯每年要投入1亿多元购买版权,显然,单纯靠版权授权是无法收回成本的。那么中凯在维权中推销网吧影视服务的行为就不难理解了。推销廉价的打包影视服务,意在占领网吧电脑桌面、通过互联网弹出广告来赚钱。这种“互联网时代的新赚钱模式”是对影视版权真正价值的一种讽刺——这种完全靠广告赚钱的方式正是被“版权不值钱”的市场逼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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