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2月的一个上午,李石在一家网吧上网,休息间漫无目的的四下张望,突然,看见后排上网的一名男青年趴在桌上睡觉,李石便利用上厕所的机会,离开了自己的座位,返回时偷偷的坐在了男青年的旁边,假装自己也很疲惫,伸了伸懒腰,打了个哈欠便也趴在桌上眯缝着眼睡觉,以此来观察男青年身上是否有值钱的东西,李石发现该青年右下边的口袋敞开着,能明显的看到一部手机,于是贼心顿起,自觉四下无人之际伸手从其口袋内偷走了手机,迅速放入自己的口袋内接着快步朝门口走去。但是,他的行为早已引起他人的注意,李石还未离开网吧就被网管当场抓获,并拨打了110,到案后,李石交待之前曾在另一家网吧用相同的方式窃得手机一部。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扒窃的方法,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李石交代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了上述判决。
本文来源:解放网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