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产品和知识产权副总法律顾问亚历山大·迈吉里弗雷(Alexander Macgillivray)就此于今天发布博客文章,对这些指责进行了反驳,称谷歌的行为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各大报纸的指责毫无理由。以下是文章主要内容:
昨天我利用谷歌搜索一篇新闻,在搜索结果指引下,我点击进入了《圣荷西信使报》,阅读了相关新闻的全文。实际上,每个月都有无数象我这样的读者通过谷歌的站点链接进入到某家报纸的网站,并为之奉上丰富的点击数。无庸讳言,这种情况的确每时每刻都在发生,而且无处不在。
而一旦有读者进入到报纸的网站,我们总是努力帮助这些网站实现盈利。我们的AdSense计划总是投入成百万的美元,在这些网站上投放与其网站内容相匹配的广告。而这些网站也的确可以通过访问者对这些广告的点击而获得收益。
美联社日前发表声明称计划发起一场‘保护’新闻报纸行业在线内容的行动。于是有不少读者、用户以及记者纷纷向我们打听美联社的这一行动是不是在针对我们。我想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应为我们完全是按照与美联社签定的合作协议在使用他们的内容。这一合作关系早在2007年就已经确立。根据这种合作协议,我们在引用新闻报纸机构的内容时,都向这些机构支付了相关费用。
实际上,我们的这种做法为这些机构的网站带来了大量的流量和广告。而且对于这些网站的最新文章,我们都不会在我们自己的网站上全文刊出,而只是引用其中的几句要点并提供链接,从而让用户了解主要内容并点击进入他们的网站去阅读全文。我们的这种做法完全符合美国《版权法》关于“合理使用”的条款规定。
而且在《版权法》没有赋予版权拥有者享有对我们这种做法的否决权的情况下,我们自己也非常自律地制定了保护版权所有者(包括报纸、有线电视运营商等)权利的政策,实际上他们在允许哪些页面能够出现在我们的搜索结果上有很大的控制能力,甚至可以直接要求我们或利用robots.txt、metatags等删除我们所引用的内容。
本文来源:腾讯科技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