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
网吧里上网争个座位,两所中专学校的众多在校生发生群殴,打斗中,一名中专生不幸身亡,另一人受伤。近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械斗者兰某浩等13名中专生分别作出7年至1年6个月、缓刑2年的终审刑事判决。
2007年9月14日17时,福建某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李某在仓山区某
网吧内上网时,与另一所中专技校的学生林某因争座位拌嘴,产生小小的肢体摩擦。
事后,李某不服,即联系同学张某为其出气,张某又叫上叶某培、兰某浩、陈某明等人。当晚6时许,张某等人冲入
网吧内,将仍在网游的林某及其同学狂殴后离去。
兰某浩、叶某培等人走后,林某也叫来黄某等同学为自己出气,恰好又碰上了兰某浩、叶某培等人。为决高低,双方又互唤来同学助阵。当晚9时50分,双方发生了械斗,技校同学因人少逃避。
追打中,兰某浩等人捡起路边的砖头等物砸黄某,致其当场死亡。与此同时,兰某浩等人又对技校学生张某狂殴,将其打伤。
案发后,福州警方高度重视,迅速组成侦破小组,三天内成功破案,兰某浩、叶某培等13人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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