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称,庭审临近结束时,超级兔子与迅雷双方表示出愿意接受调解的意愿,旁听人员一度被要求现场回避。经过短时间的协商后,双方最终因分歧过大未能达成共识。
迅雷起诉超级兔子侵权案起因于2008年4月3日,迅雷发来律师函,声称兔子改版的去广告迅雷侵犯其权利,并在后来将超级兔子告上法庭。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几月前一审判决兔子赔偿迅雷8万元,超级兔子对此判决无法认同,正式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迅雷于08年4月底起诉蔡旋,称其推出的“超级兔子”软件修改了迅雷软件,并获取非法利益。此后,法庭于7月9日首次开庭审理,法庭未作宣判,希望双方庭外和解,不过双方最终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实现庭外和解。
迅雷是否应起诉超级兔子曾成为很多网友关心的问题,在此前一项调查中,73.79%网友认为迅雷不应该起诉超级兔子。不过有分析观点认为,由于此次诉讼是“大告小”,因此网民的支持率倾向了一边。
不过,自从08年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超级兔子作者蔡旋败诉后,迅雷公司一直未就蔡旋的上诉以及声明作出任何回应。
本文来源:腾讯科技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