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该案是中央级媒体首次以擅自转载新闻作品为由,将商业网站推上被告席,具有标志性意义。
中新网是中国新闻社的官方网站。该网站诉称,慧聪网自建立以来,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一直转载中新社、中新网的作品。中新网多次与其交涉,但该网站始终拒付费用,且不停止侵权行为。
2007年11月,中新网将经营慧聪网的北京慧聪建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擅自转载中新社、中新网文章的行为,并支付稿酬10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