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搬迁的飞翔网吧
巴中市巴州区文体局副局长陈某签字同意一网
吧迁址,但不符合“学校200米内不得设网吧”的相关规定
网吧在选址时,四川巴中市巴州区文体局稽查队勘验时认为符合“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内严禁设立网吧”的规定,分管副局长也签字同意,谁知就在网吧投资了数十万准备营业时,文体局又发文禁止在这个地址营业了,致使网吧巨额投资可能泡汤。近日记者获悉,发生在巴中市巴州区的这件荒唐事已经导致分管副局长因乱签意见被免职,稽查队长被撤职,包括局长在内还有3人也受到相应处分。
搬迁遇意外 巨额投资打水漂
“飞翔网吧”位于巴州区后河桥插旗山路,由严某等五位业主共同投资,今年8月6日,原经营场地租期届满,他们遂向主管部门巴州区文体局打报告,申请迁移至巴州区后河桥插旗山路,8月26日,文体局稽查大队负责人黄某等人现场勘验,新迁址与附近的文茂中学、巴中五中步行距离均超过200米,该局副局长陈某签字同意搬迁。
与此同时,严某等人紧锣密鼓地作开业准备,装修、购置设备等花去数十万元。9月10日开业前两天,他们却收到区文体局《关于不准予飞翔网吧迁址的决定》,该《决定》认为,飞翔网吧申请搬迁的位置,经有资质的勘察单位现场测量,距离文茂中学的直线距离为139.2米,不符合条例规定,因此不同意搬迁。12月初,网吧被正式断网。眼看投资数十万的网吧将打水漂,严某等人不知如何是好。
网吧开不成 因执法有失公允?
严某说,巴中之前通行的测量方法是测量网吧到学校的步行距离,而非直线距离,飞翔网吧和文茂中学之间隔着沟坎,道路不通只能绕行,步行距离远远超过规定的200米。“搬迁新址是文体局同意的,现在却说我们擅自搬迁,造成的巨额损失该谁承担呢?”严某透露,飞翔网吧遭断网关门,是抢了就近其他网吧生意引来激烈投诉,区文体局迫于压力,才强令断网。
“如果一视同仁无话可说,但与飞翔网吧搬迁时间差不多的其他网吧,有的与学校近在咫尺却安然无恙,文体局执法有失公允。”严某等说。
乱签字惹祸 副局长被免职
记者调查发现,飞翔网吧经勘验“符合搬迁”,有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但没有文体局同意正式搬迁的文件。在巴中中学、二中、六小、四中等附近,的确聚集了不少网吧。
根据相关规定:“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那么这些网吧是如何搬迁或设置在学校附近的呢?记者到巴州区文体局采访,文体局就这些近期搬迁的网吧,也提供不出同意搬迁的文件。在个别极其简单的搬迁申请书上,有的甚至只有市场科负责人的签字,网吧就被同意搬迁。
该区文体局局长李家军承认,这些情况反映出网吧管理存在严重的问题。李表示,因稽查大队勘验不实,分管领导乱签意见同意飞翔网吧搬迁,近日,经区纪委批准,分管副局长陈某被免职,同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稽查大队长黄某被撤职和警告处分,另两名稽查人员也被处分。他本人也被警告处分。
李家军称,飞翔网吧还没有拿到文体局同意正式搬迁的文件,属于擅自搬迁,后果应当由自己负责。在处理完飞翔网吧问题之后,文体局将着手处理其他违规搬迁的问题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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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