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及金额巨大而受到广泛关注的《QQ华夏》盗号案今日在南京正式宣判,主犯徐旭违反《刑法》第286条,被判破坏计算机信息罪,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事件回放
2008年6月,《QQ华夏》的研发运营商网域游戏接连接到玩家电话,反映其账号被盗,这一异常状况立即引起了网域游戏的警觉,并迅速对可疑帐号进行了跟踪监控,同时向深圳网监报案,寻求主管职能部门的帮助。
2008年7月,经过深圳网监和网域游戏携手进行的深入调查和辛苦侦查,在南京网监的大力帮助下,几名盗号者在其南京的住所内被抓获。
7月22日,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包括捣毁《QQ华夏》盗号案团伙在内的几起打击网络犯罪专项行动的有关信息。
同月25日,深圳当地数十家报纸、电视媒体纷纷在重要版面和时段对该事进行了追踪报道,17173也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报道,并引发了大量玩家的讨论,大多数玩家获悉此事后纷纷拍手称快!但也有相当一部分玩家表示了自己的疑虑:“抓倒是抓了,但怎么判呢?如果只抓不判怕是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吧!”
意义重大
经过长达5个月的辛苦举证,《QQ华夏》盗号案终于以罪犯伏法而划上句号。有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厂商和玩家维权意识的增强,未来可能会出现更多类似的案件,《QQ华夏》以及其他一些网游盗号案的判决结果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他类似案件的审判,而国家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于互联网和虚拟财产的日益关注,也将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进一步完善。
延伸阅读:《刑法》第286条
第286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