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维称,搜索引擎的系列问题,表面上是搜索引擎运营商对搜索引擎技术无限制的滥用和企业道德责任的缺失,其实质是规范搜索引擎运营法律的缺失。
央视《新闻30分》昨日再次曝光互联网虚假信息现状。央视在节目中再度点名搜索引擎:越来越多的虚假信息,甚至诈骗陷阱充斥搜索结果,使网民防不胜防。这是一个月内,央视在节目中第四次探讨搜索引擎中存在的问题。
此前,央视网曾在新闻节目中批评百度、谷歌、搜狗等搜索引擎传播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
据统计,目前我国网民已达2.53亿人,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网民人数最多的国家,而网民的搜索引擎使用率达到近70%,搜索引擎已成为互联网最重要的服务之一。
互联网搜索引擎立法建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网络的世纪,互联网将深深的嵌入到全社会每一个人的生活之中,截止2008年上半年中国网民已达2.53亿人为世界第一,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研究,学历在本科及以上的网民中,搜索引擎使用率已经超过93%。
互联网搜索引擎作为网民使用互联网的最为重要的、高使用频率的基础工具对网民有着重要影响,科技水平的发展使得搜索引擎的功能越来越强大,其搜索的范围渗透于互联网的每一个角落,搜索引擎对网民进行信息检索有着强烈的引导功能,网民在互联网信息获取方面对搜索引擎存在很大的依赖性,甚至有时完全依赖搜索引擎提供。
这就要求搜索引擎向网民提供的信息尤其是经人工处理过的信息应客观、公正、真实从而保证网民不因使用虚假信息而遭受权益损害,但现实中却出现了相反的情况,如在搜索结果中删除三鹿奶粉负面搜索结果的事件、2008年11月15、16日中央电视台所报道的百度恶意屏蔽相关网站、百度与违法广告主合谋欺诈事件。
由于竞价排名是以金钱决定搜索结果排名顺序,就是使得李鬼层出不穷不正当竞争问题普遍存在,如上海大众搬场案。另外还存在搜索引擎因结果链接从而侵犯他人著作权、隐私权的问题,为此不断有唱片公司对搜索引擎运营商提起诉讼。
不只百度存在这些问题,其它多家搜索引擎也不同程度的存在类似问题,这些问题表面上是搜索引擎运营商对搜索引擎技术无限制的滥用和企业道德责任的缺失,但其实质是规范搜索引擎运营的法律的缺失。
搜索引擎运的上述问题不仅仅只是使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毫无信任度可言,而且由于互联网的广泛影响力还会使这样的有违诚信行为在社会广泛的传播,进而会进一步的恶化本来就已经不是很好社会诚信度,如此下去就离互联网搜索行业退出中国的商业舞台之日就不远了。
为了保证网民不因虚假信息而导致权益遭受损害和互联网搜索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之规定特提出立法建议书,建议国务院尽快制定行政法规以规范搜索引擎的运营,授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依照《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负责监管工作。
建议人:张新维
2008年12月16日
本文来源:腾讯科技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