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财产的相关话题由来已久,而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监管的相关法规,尚未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刚刚发布的《虚拟货币交易须征收20%所得税》,在网络上引起争论声一片。
据艾瑞市场研究分析师赵旭枫透露,国内经不完全统计的虚拟物品年交易量已达上百亿元,若按20%税率推算,理论上将产生20亿元以上的税收收入;另外一项调查显示,目前中国互联网游戏用户约有4000万,网络游戏玩家数量的巨大使得此项税收制度的关注度极高。
在125291位参与投票的网友中,赞成对虚拟货币交易征税的网友达23.5%;认为20%的固定税率过高的网友占82.9%。应该先立法还是先收税?税收如何实现监管到位?其中,“配套出台保护虚拟财产的法规”,成了网友最大的呼声。
出师不利
各界众说纷纭
“虚拟的财产国家会给予保护吗?既然要收税,国家就要对网络中的虚拟人物给予法律上的保护。”“如果要征税,那么就请国家给我们对虚拟的个人财产有个保障吧!”在国家地税总局公布《虚拟货币交易须征收20%所得税》这一消息后,即刻在网游界引起强烈的反响。
该项税收指出,国内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固定为20%,地税部门还将出台核定个人销售虚拟货币财产原值的相关办法。
对此,不少网友发出了反对声音。在某知名网站上发起的投票中显示,买卖虚拟货币征个人所得税的支持率仅24%,有70%以上的网友持反对态度。记者在评论中看到,有的网友呼吁应该先建立保护虚拟财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业监管;有的则提议用虚拟货币纳税;有的则是对网络虚拟货币交易征个税的操作性提出质疑;还有的网友提出,运营商是虚拟货币的主要出售者,还有一些倒卖的商家,应该向他们征税,而不是个人。
落实不易
惟恐南辕北辙
“这只能限制一些正规的网络交易,会造成私下的交易更加泛滥。”有业内人士介绍说,“根据玩家的需要,现在也滋生出了一批兑换的网站和进行倒卖的商家。一般可以分为私人买卖和专门打金工作室,另外再大规模点的就是像淘宝这样的交易网站”。他还说:“交易方式很简单,比如我有一笔游戏中的虚拟货币,想卖就去发布这个消息,你看到后觉得需要可能有意要买,就通过QQ、电话等联系。谈好了就交易,有的是到网吧,一手交钱一手交东西。”
不少金融和法律界的分析者也纷纷提到,网络虚拟交易的体制还很不健全。现在在网上进行虚拟交易大多数都是个人,在没有实行网络实名制的情况下,监管私下交易仍有很大难度,根本无从查证。出台相关政策最多是区分是否正规的隐性条件。也就是说出台的政策只能限制正规渠道的交易,而地下交易反而会更加泛滥。
新规步履艰难
商家稳坐钓鱼台
自2002年腾讯公司推出Q币这种虚拟货币以来,短短几年时间,网易POPO币、新浪UC币、魔兽世界等各种游戏币等虚拟货币纷纷亮相,往往都可以和法定货币有一定的兑换比率。起初差不多1金币等于1元人民币,现在基本上100人民币等于几千金币。
记者从联众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处了解到,“此规定不会对游戏企业本身产生任何影响”。他说,“规定的是买卖虚拟货币, 而官方是不会直接卖虚拟货币的。而且现在网游大都是免费的,全是靠游戏卖虚拟道具来挣钱,虽然这也是通过充值点卡,但并不是直接拿人民币来买,之间有个转换的过程,并不在这范畴之内。所以说出台这种规定没什么用”。
他还说,“就跟几年前说要出台网络实名制,为什么没推广起来,因为这当中牵扯到特别多的东西。网络实名制的推广中有很多细节,这些细节不解决,实行起来就不现实。诸如此类,还有好多原因,最终也没真正实行起来”。
该负责人还提到,“虽然出台相关政策是为了让中国网络环境向正规化发展,初期推广实行的时候肯定会对那些正规的交易渠道影响最大。就好像卖光盘,不管你税务局收什么税,也只会影响正版光盘,盗版该多少钱还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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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