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集体诉讼指控微软在2007年1月正式推出零售版Vista之前,允许部分硬件配置较低的PC贴上“Vista Capable”(可运行Vista系统)标志,以证明它们能运行随后推出的Vista。
原告称,很多贴上“Vista Capable”的PC实际上并不支持Vista的3D文件浏览及Aero Glass图形界面等诸多功能。原告均为在Vista零售版上市前购买了PC的消费者。该诉讼已被法院批准为集体诉讼,并将在西雅图地方法院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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