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网吧 >> 网吧天地 >> 网吧行业 >> 网络追踪 >> 正文

法官提醒:非恶意传播谣言也可能触犯法律

2008-6-2cnbetacnbeta
针对生活中有人通过各种形式非恶意散布谣言在社会上传播的行为,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伍庆功提醒,非恶意传播谣言也可能触犯法律,被定罪量刑。

  伍庆功说,如果是情节严重、有故意传播地震谣言行为的,可能会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 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除了故意发布造谣信息的人以外,很多民众会将这些信息通过短信转发,善意提醒朋友、同事,那么,他们是否也触犯了法律呢?伍庆功指出,这些民众可能在主观上没有恶意,这样一般法律上可以不予惩罚,但如果达到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就要给予相应处罚。比如有些人大量转发此类短信,造成部分人群恐慌,社会危害较大。

  一些法律界人士还提醒,收到上述造谣短信或不确定真实性的信息后,不要再向他人传播,以免触犯法律。

本文来源:cnbeta 作者:cnbeta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声明
声明:本站所发表的文章、评论及图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mail:support@txwb.com,系统开号,技术支持,服务联系微信:_WX_1_本站所有有注明来源为天下网吧或天下网吧论坛的原创作品,各位转载时请注明来源链接!
天下网吧·网吧天下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