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州市消委会介绍,2006年上半年,福清市何先生在“易趣”网上得知:有个自称是学生的黄某,以2700元的价格“挥泪急转电脑”。于是他支付了1500元货款给黄某,余下的货款准备在收到货后再支付。3月17日,何先生接到“华宇物流”公司的通知前去接收从网上购买的电脑。货运单上写着电脑显示器和主机,而何先生当着物流公司工作人员的面打开箱子时却傻眼了:这哪是显示器和主机,竟是用透明胶带捆着的砖头。何先生立即拨打黄某留下的电话,却再也打不通了。
福州市消委会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诈骗案,案犯早已“人间蒸发”。但“华宇物流”公司工作人员在接受交寄货物时,没有检查货物是否与货运单一致,使诈骗犯诈骗得逞,消费者利益受损,物流公司因此存在过错。经调解,“华宇物流”愿意向何先生支付1500元钱。
福州市消委会提醒,近年来,物流公司因货物与货单不一致、货物寄运丢失、损坏等遭投诉案件呈上升趋势,应引起消费者和物流公司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