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
协会今天在京召开“治理恶意软件,保护网民权益”动员大会.会上,互联网从业机构代表共同签署了《抵制恶意软件自律公约》.
据悉,到目前为止,反恶意软件协调工作组已经有30多个成员单位参加,他们分别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联通、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新浪、网易、百度、雅虎中国、北京邮电大学.
《抵制恶意软件自律公约》全文如下:
《抵制恶意软件自律公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抵制恶意软件在网上的滥用和传播,促进我国互联网行业健康和谐发展,制订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所称恶意软件是指在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运行,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软件,但不包含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计算机病毒.
第三条 本公约倡导用户至上、诚信服务、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 中国互联网协会和各省级互联网
协会作为本公约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公约的实施.
第二章 自律内容
第五条 鼓励软件厂商自主创新、自主研发,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软件服务和发展模式,提高软件技术水平.
第六条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互联网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维护用户正当权益,改善用户体验,为用户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
第七条 提供软件安装服务时,应明确提示用户并经用户许可,反对强制或欺瞒安装.
第八条 提供通用的卸载方式,反对难以卸载.
第九条 尊重用户上网选择,反对浏览器劫持.
第十条 尊重用户上网体验,反对恶意广告弹出.
第十一条 保护用户上网安全,反对恶意收集用户信息.
第十二条 提倡公平有序竞争,反对恶意卸载.
第十三条 倡导良性合作,反对恶意捆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