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广辉)网吧义务监督员履行监督责任,却遭到网吧工作人员拳打脚踢,昨日市民李某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了这一事件。
因了解到位于文景路和纬二十九街丁字口的超越网吧存在通宵上网、不履行上网登记制度等违规经营嫌疑,6月25日上午11时许,省文化厅网吧义务监督员李某以普通顾客的身份来到这家网吧调查。办理上网手续时,吧台并不要求出示身份证和履行登记手续。网吧里有好几个人在吸烟却无人制止,墙上张贴的“陕西省网吧安全证”已失效3年。李某实际上网20多分钟,但结账时吧台却按1小时计算,李某认为这样的计费方式有欺诈消费者的嫌疑。当李某以普通顾客的身份询问老板在不,一名正在吸烟的男子以挑衅的口气大声问他想干啥,李某出示网吧义务监督员证件后表示要查看上网人员登记册。那男子竟破口大骂:我打死你们这些文化败类。说着就冲李某的头顶猛击一拳,边骂边拳打脚踢,将李某打倒在地。李某报警后,大明宫派出所干警赶到现场,李某指出该网吧涉嫌违规,网吧法人代表尹某边申辩边指责李某无权过问。经派出所调查,网吧工作人员任建伟承认了打人行为,派出所对其做出罚款500元的处理。
记者昨日从省文化厅了解到,网吧义务监督员有对网吧进行视察、监督其经营行为的权利;有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劝阻及向文化行政部门举报的权利;有对违规网吧提出处理建议的权利。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超时营业网吧、消防通道不畅、危害社会治安等问题都在监督举报之内。省文化厅对不核对上网人员有效证件、超时经营、使用会员卡等非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登记的网吧,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处罚,最高处以1.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本文来源: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