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网吧 >> 网吧天地 >> 网吧行业 >> 网络追踪 >> 正文

九少年筹资泡网吧抢超女 主犯被判12年

2006-5-29南京日报佚名

    南京日报报道,9名青少年网友为筹集资金泡网吧,竟然成立“抢劫公司”,并模仿超级女生主题歌《想唱就唱》创作“公司”会歌《想抢就抢》。昨天,该团伙两名成员被秦淮区法院一审判处徒刑,其中主犯汪亮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20岁的汪亮是南京市无业人员,19岁的徐佳(化名)则是某职业学校大专班学生。2004年10月,汪亮因犯诈骗罪,被判刑1年。去年12月,汪亮刑满释放后,在网上结识徐佳等8名青少年(另7人因未成年,均另案处理)。

    因都痴迷超女,又喜欢泡网吧,这9人迅速聚积在一起。为筹集上网费以及其他“活动”经费,去年底,在汪亮提议下,他们成立了专营抢劫的“大凿公司”,意思是“大作纰漏,大肆抢钱”。汪亮还模仿超级女生主题歌《想唱就唱》,创作了“公司”会歌《想抢就抢》。“想凿就凿,想抢就抢,虽然总有一天会看到挥舞的电警棍,但我们依旧不以为然……”

    此后,这9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高唱“会歌”,吃喝、上网,夜不归宿。去年11月27日傍晚,汪亮拦住学生王某、尹某,企图抢劫。因路人报警,汪亮等人逃跑。

    首次抢劫失败,汪亮等人没有罢休。一星期后,他们抢劫了两名学生的两部手机和8块钱现金。他们将手机卖掉后,所得赃款均用于网吧上网和吃喝。

    抢劫“成功”,汪亮又在QQ上留言“招兵买马”。期间,汪亮又带领徐佳等“员工”,连续作案两起,抢劫他人钱物900多元。最后一次作案时,因受害人报警,汪亮等人归案。

    昨天,除汪亮被重判外,徐佳因是初犯、犯罪情节较轻,被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罚金人民币1000元。(作者:秦法 殷学兵)

本文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佚名

声明
声明:本站所发表的文章、评论及图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mail:support@txwb.com,系统开号,技术支持,服务联系微信:_WX_1_本站所有有注明来源为天下网吧或天下网吧论坛的原创作品,各位转载时请注明来源链接!
天下网吧·网吧天下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