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十堰市东岳警方消息:小青年嫌网速太慢,一时火大怒砸电脑,经民警教育认错,事后主动赔偿网吧损失,他为自己一时冲动,付出了1500元的“学费”。
近日,十堰东岳公安分局中区派出所接到辖区网吧报案称:上网青年将网吧一电脑砸坏,民警迅速处警了解案情,并根据上网实名登记信息,依法传唤行为人王某。
11月22日凌晨1时,王某(男, 18岁,郧阳区人)到十堰城区一网吧上网,上网20多分钟后,网速很卡,王某找到网管,但仍未解决,玩网游正在劲头上的王某,感到十分扫兴,顿时上火,抄起鼠标就往显示屏砸去,显示屏闪了一下黑屏,玻璃破碎,出现明显裂痕,王某一见砸坏电脑,忙起身就跑,网吧网管下午才发现电脑显示屏被人砸坏,经查看视频监控,认定是王某所为。
王某对自己砸坏网吧显示屏的行为,表示认错和后悔,派出所民警考虑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毁坏财物,案件情节较轻。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将此案调解处理。王某向网吧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500元。
来源:中国日报网湖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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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日报网湖北频道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