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一位青年张某,无意中听说开“网吧”不仅利润丰厚,而且坐享其成。心动不如行动,他迅速租房开起了一间无证的“黑网吧”,不料鸡飞蛋打。法院的一纸判决让他美梦破碎,不仅领刑还被处以罚金和没收违法所得。
据查,2010年10月底以来,被告人张某在未取得任何行政许可的情况下,购买了十余台电脑在前锋区代市镇租用门市开设“黑网吧”,对外提供上网服务。2013年9月13日,公安民警对该门市进行搜查,当场查获张某用于非法经营的电脑设备及经营账本等物品。据记载,被告人张某开设“黑网吧”的总营业额为166581.50元,违法所得30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网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30000元。
关注天下网吧微信,了解网吧网咖经营管理,安装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