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在乌鲁木齐市安居南路西一巷一家网吧,冯军(化名)吸烟时被民警带走,并处以50元的罚款。
冯军告诉记者,当时民警进屋检查,看见他吸烟,要求他马上把烟掐掉,这时,他才注意到墙上贴着“禁止吸烟”的标志。
随后,冯军和另外3人都被民警带走,均被处以50元钱的罚款,虽然交了罚款,但冯军很不解,“为什么在网吧抽烟,会被罚款?”
针对冯军的疑问,记者来到负责该片区的南湖南路派出所华凌市场社区片区警务室,民警介绍说,根据《消防法》等相关规定:凡是在公共场合,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情节轻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记者来到冯军上网的这家网吧,网管说,民警会不定期来网吧检查,带走违反规定的抽烟者,严重的话还会处罚网吧,他们经常劝阻客人不要吸烟,但很少有人听。
记者先后走访了西虹路、南昌路、大湾北路等地的一些网吧,发现上网人员吸烟的现象比比皆是,询问是否知道要被罚款,大多数人表示很吃惊,摇头说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