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潍坊寿光市人民法院获悉,7月15日,广西籍犯罪嫌疑人祝某因涉嫌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寿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这也是该院判处的首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
据悉,根据寿光市检察机关指控,自2012年4月至2013年2月,广西籍犯罪嫌疑人祝某在互联网QQ群、“天下网吧”等论坛发布出售“免刷卡软件”信息,并利用其QQ向山东省寿光市相约、心缘、新蓝等十几家网吧出售并安装过滤王控制台免刷系统程序,祝某从中非法获利7800余元。
据记者了解,网吧安装“免刷卡软件”后,可以轻松破解警方推行的实名上网系统,上网者可免刷身份证,直接上网,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巨大隐患。2013年3月1日,祝某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寿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3年4月8日被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祝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修改,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据此判处祝某有期徒刑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