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申子仲 通讯员 高兵 王勇
东方今报郑州讯 为了筹钱拥有一款智能手机,崔某多次进入网吧盗窃电脑配件。
1月15日,新郑市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崔某罚金人民币2000元。
据悉,22岁的崔某是新郑某KTV的一名服务生,攀比心重的他看到来消费的年轻人大都用的是智能手机,再看看自己很“寒碜”的旧手机,总觉得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
去年10月27日他休班,晚饭后到附近一个网吧上网。
凌晨准备离开时,他发现四周无人,忽生歹念:趁机偷点东西,凑点钱买个手机。
于是,他趁人不备将一个电脑鼠标盗走。
得逞后,他越发胆大,又先后两次到该网吧窃取耳机、显卡和内存条等卖掉,并终于如愿买到了自己心仪的手机。
接到网吧负责人报案,结合网吧内监控录像,警方将崔某锁定并抓获。
后经鉴定,崔某所盗的鼠标、耳机、显卡和内存条共计价值1129元。
鉴于崔某系初犯、坦白,且赃物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的事实,法院遂酌情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