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天下网吧 >> 网吧天下 >> 行业资讯 >> 网吧资讯 >> 正文

未成年人网吧摔伤致残 法官调解赔偿8万元

[作者:齐娜 韩中才 来源:齐娜 韩中才 时间:2012-12-20我来说两句
67948">

  未成年人在网吧摔伤致残,经法官悉心调解,网吧同意赔偿八万元,并当庭兑现。

  2012年1月l 7日中午,16岁的原告李某某和两名同学一起到被告王某经营的某网吧上网,被告未认真审核原告等人的证件,即安排三人上网。下午一点左右,原告李某某去卫生间方便,由于网吧外边地面和室内地面相差六七十公分,两者之间用水泥楼梯相连,原告李某某一脚踏空而摔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李某某遂以王某和其网吧为被告起诉至宛城区人民法院,要求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共计171154.4元 。

  民一庭法官曹聚改承办该案后,经仔细阅卷了解案情,决定尽量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曹聚改法官认为,必须先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调解才能取得成效。

  当得知王某信仰佛教的情况后,曹聚改法官每隔几天就给他打电话聊聊佛教的事,每次通话结束还祝愿他生意兴隆。功夫不负有心人,曹聚改法官的努力使王某深受感动。王某爽快地对曹聚改法官说:“你的真诚让我感动,案子的事我相信你,该我赔偿多少我就赔偿多少”。

  王某的工作做通以后,曹聚改法官又做原告的工作,让原告及其父母明白,尽管网吧让未成年人进入不对,但原告已经16岁了,其自己对摔伤一事也负有一定责任。经过多次背靠背、面对面的调解,双方终于于近日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王某赔偿原告8万元,并当庭兑现。



本文来源:齐娜 韩中才 作者:齐娜 韩中才

我来说两句(请遵守法律法规)
声明
本文来源地址:http://www.baidu.com
声明:本站所发表的文章、评论及图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文章侵犯了您的相关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支持!联系邮箱:support@txwb.com.,本站所有有注明来源为天下网吧或天下网吧论坛的原创作品,各位转载时请注明来源链接!
天下网吧·网吧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