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操纵木马软件,盗取游戏平台的虚拟货币账号及密码,并盗走账号内一亿两游戏银子。日前,仙居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潘某提起公诉。
现在有的青年人有空总爱去网吧上网,游戏中需要使用一种虚拟币,玩家俗称“银子”,游戏的过程中输赢都用银子作筹码。
经常买银子玩游戏的顾某(已判)见网吧老板电脑账号里有大量银子供玩家购买,每次出售时都是直接从自己的账号转到游戏买家的账号。顾某就萌生了盗取银子的想法。
2010年11月底的一天,潘某受顾某之邀,先让顾某下载好木马软件至网吧老板经常使用的电脑,后远程操纵木马软件,盗取了老板虚拟货币账号及密码,并盗走账号内总共一亿两游戏银子。得手后,由顾某将其中的9000多万两银子转卖给其他网吧并从中获利。经价格鉴定,被盗的一亿两台州互联星空棋牌游戏平台银子价值3800元。
办案检察官指出,游戏银子作为虚拟财产,虽然是无形的,但具备传统财产的价值性、有用性、可控制性等特点,具有财产的基本属性而属于财产,理应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