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冰客 特约记者 姚万里 报道:记者昨日从公安机关获悉,10月份以来,十堰城区及周边县市连续发生13起网吧上网人员财物被盗案件。为此,警方提醒在网吧上网的市民,一定要存放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据警方介绍,10月5日9时许,黄某在红卫一网吧上网时睡着了,被人顺手牵羊盗走电脑桌上背包一个,内有现金1200元,手机、鼠标等,涉案价值5750元。10月18日,夏某在张湾一网吧内上网,当晚23时发现放在桌子上的挎包被盗。
10月23日晚,杨某在北京路一网吧A区包厢里上网时睡着了,被人盗走放在电脑桌上的一个黑色单肩小包,包内有一部价值4999元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物,涉案总价值5000余元。
11月7日9时许,杜某报警称,头天晚上到六堰一网吧上网,到次日早晨8点多钟发现衣服口袋里的一部手机和6700元现金被人盗走。
据警方统计,自10月份以来,仅在十堰城区及周边县市就发生13起类似案件。
据警方介绍,发案时间大部分发生在零时至7时。犯罪嫌疑人一般先在网吧寻找目标,发现有受害人的手机、钱包等财物放在桌面上时,趁受害人夜深困乏睡着或注意力分散疏于防范之际,悄悄将财物盗走。
对于该类网吧内盗窃案件,嫌疑人作案时一旦被受害人发觉,极易转化为抢劫案件或群殴,犯罪升级可能性很大。为此,警方提醒在网吧上网的市民,一定要将包放在面前安全的地方,不要放在身后,尤其是手机等贵重物品不要随意放置,以免不法分子趁人不备盗走。
本文来源:十堰晚报 作者:记者 冰客 特约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