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微软公司近日起诉了温州一企业,称该公司在其计算机上复制、安装双叶使用微软的相关软件,侵犯了其著作权。因美国微软公司申请,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被诉公司使用盗版软件的情况进行了证据保全。另悉,除被诉公司外,微软已经向多家温州企业和网吧发出警告函。
微软公司依法享有Mic
ROSoftOffice(微软办公)系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010年4月宣判的上海大众保险公司未经微软公司许可商业使用其软件一案,是该公司首次在华起诉大型企业使用盗版,所获得的217万余元也是其在中国迄今获得的最大赔偿金额。
而此次微软将目标瞄准了温州某企业,认定其在计算机上擅自复制、安装、商业使用了Mic
ROSoftOffice系列计算机软件,侵犯了其著作权。于是,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法庭,索赔额高达两百万元。
近日,温州中院法官对该公司的电脑被控非法复制、安装及使用Mic
ROSoftOffice系列计算机软件及该计算机软件的相关信息等证据进行了证据保全。经查找并由双方当事人确认,该公司共有多台终端电脑、服务器电脑使用了被控软件。随后,法官通过随机抽样的方式对该公司电脑的软件安装情况进行了详细地取证,同时予以标号、拍照,并制作了笔录。该庭工作人员发现,抽检的电脑上大量安装了微软视窗操作系统、office、SQLserver、VisualStudio等软件,而该公司表示仅能提供购买一套正版XP操作系统的相关材料。
据了解,微软此次在温的目标企业不仅一家,温州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林青青透露,“据我们所知,微软公司此前还通过其正版软件代理商向我市多家企业和网吧发出了警告函。”
针对微软公司将诉讼矛头由源头转向终端、转向企业级用户,反盗版绳索越勒越紧的现象,温州中院于日前发布了今年第四号知识产权诉讼预警:企业应当不断加强办公软件正版化意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以免成为相关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被告方。(赵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