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打工男子去网吧上网 顺手把电脑拆解带走
今年24岁的蔡某初中毕业后来到青岛崂山区打工。
平时蔡某经常在崂山区中韩街道的海鹰展翅网吧上网。2011年12月13日他又来到海鹰展翅网吧通宵上网。凌晨的时候,他看到大家都昏昏欲睡就趁人不备,将网吧内148号机位的价值2171元的组装电脑主机和键盘拆卸,装入随身携带的编织袋中,逃离了现场。
网吧的管理人员早上检查电脑时,发现148号机的电脑居然不翼而飞!查看电脑的管理系统之后,管理员发现之前在这上网的是用蔡某的身份证登记的。随后,网吧人员合力将蔡某抓获,送到了公安机关,蔡某也承认了自己盗窃网吧电脑的犯罪事实。
崂山区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记者 李金 通讯员 叶达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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