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别人偷了东西,可追赃擒贼的人却不依法行事,殴打、威胁并且非法拘禁盗贼,一下子从维法走向了违法,参与人员坠入犯罪深渊,既害了自己更害了朋友。该案中近日刚被判刑的谭某更是划不来,为替朋友"打干棒",让自己失去了六个月的人生自由。
追赃擒贼施暴行
祸事还得从当网管的秦某身上说起。2009年5月15日凌晨,秦某在万州区一网吧值班期间,被盗走冠捷液晶电脑显示器一台,该网吧负责人杨先生要求秦某赔偿800元,并要求秦某报警。后秦某和朋友在网吧发现盗窃嫌疑人留下的QQ号,当晚通过QQ号发现盗窃嫌疑人梁某正在龙宝镇一网吧上网。
秦某电话告知胡某找人帮忙,胡某邀约谭某和绰号叫"鲨鱼"的等人携带砍刀前往"打干棒",与秦某等人赶到龙宝一网吧。5月16日凌晨1时许,谭某一伙人在网吧找到梁某,并对梁某进行殴打,要求梁某返还电脑显示器。
梁某承认伙同他人盗窃,但称显示器在同伙手中。秦某等人将梁某带回自己上班的网吧,对梁某再次进行殴打后,再将梁某拘禁至王家坡正街的一间房间里,多次殴打和威胁梁某找4000元进行赔偿。
梁某答应了要求,并称要去借钱。5月16日10时许,秦某将梁某挟持到沙龙路一玻璃店,找到梁某的叔叔,梁某叔叔借3000元给梁某作为赔偿。
在梁某交钱后,才得以被放走。秦某分给胡某1600元。
“打干棒”被追刑责
案发后,秦某、胡某先后被判刑,秦某真是害了自己更害了朋友。2011年5月24日,纯粹是为朋友"打干棒"的谭某被万州区公安局抓获。
6月29日,万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谭某犯非法拘禁罪。
万州区法院认为,被告人谭某伙同他人以拘禁的方式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并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区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谭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记者 冯浪涛 通讯员 汪奇权)
来源:三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