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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杰,山西人,23岁;阿志,云南人,20岁,两人平时称兄道弟,关系不错。
今年3月,两人的小兄弟阿朋找上了他们。阿朋曾在滨江一家网吧做店员,和店长阿丹商量好,准备将网吧的电脑偷运出去卖,需要找人手帮忙。
原来,阿朋和阿丹所在的网吧,在今年年初时,因房屋租期快到了,网吧就没有营业了,网吧老板另外有多家网吧在营业,因此,这家网吧里还扔着200多台显示器,老板没时间顾及。
趁着这空当,他们想弄点钱。3月12日9点左右,四个人一起带上电筒、透明胶、蜡烛。
事先租好车子,阿丹拿钥匙开门,然后和阿朋一起在外望风,阿志、阿杰进网吧“干活”,两个小伙子进进出出,一口气搬走了134台19英寸液晶电脑显示器。
当天,阿朋、阿丹把显示器卖了4万多元。阿朋、阿丹各分到1.5万元,阿志、阿杰分1万元,但阿杰嫌自己分到的钱太少。
3月13日中午12点多,阿杰带上阿志,再次进入网吧,偷走剩余的62台液晶电脑显示器。当日下午,两人就把这些显示器卖了16500多元,两人平分。
这一来二去的偷窃,阿杰偷上了瘾,今年3月20日凌晨2点半左右,阿杰和阿志骑摩托车窜到滨江区一处出租房,手持20多厘米长的砍刀,抢走对方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等财物,这一次,两人卖了2300元。不久,阿杰等四人被抓。
昨天上午,滨江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公诉人出示证据和证人证言,证明阿杰和阿志再次偷窃并卖掉了62台液晶显示器,证据确凿,原本想要狡辩的阿杰沉默了。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