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晚报本报讯(实习记者 李芳薇 通讯员 薛俊卫)石岛某网吧网管张某辞职后,向老板于某索要300元工资未果,遂上网盗走于某的1000元Q币,结果被于某告上法庭。近日,经荣成市人民法院调解,张某同意于2月15日前归还于某700元现金。
去年9月初,张某在石岛管理区某网吧做网管,工作不到半个月,他便因故提出辞职。他向网吧老板于某讨要近300元工资,却一直未果。张某为此于去年9月29日来到石岛某网吧,远程登录了于某网吧的计算机,他利用此前掌握的于某网吧账号密码,登录了于某计算机上的充值系统。登录后,张某从充值平台上将1000Q币划到自己的QQ账号内。
于某发现自己的充值系统丢失1000Q币后,通过充值记录找到对方使用的QQ账号,后查询IP地址得知,该账号是在张某父亲的电脑上注册的。在向张某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于某将张某告上法庭。
近日,经荣成市人民法院调解,1000Q币中300元充顶张某工资,剩下的700元张某同意于2011年2月15日前归还于某。
本文来源:威海晚报•威海新闻网 作者:佚名